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任某科技公司處長諸葛姓男子,駕駛BMW行經北市內湖區無視菲籍行人推行嬰兒車,貿然左轉撞擊後逃逸,車上2歲男童因撞擊力道猛烈,受有腦震盪傷害,其母憤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士林地院上月6日開庭,60歲諸葛男當庭認罪,並向法官說:「真的很慚愧,希望有緩刑機會」其辯護律師指出,過失傷害部分已與男童家長達成和解,家長願予緩刑。由於被告認罪,且經檢辯同意,直接進簡式審判。
法官審酌諸葛男並無前科,這起車禍應負全部過失責任,且娃娃車上2歲男童傷勢尚稱輕微,但被告雖一度否認犯行,法院審理時已坦承犯行,並與男童家長以30萬達成和解,對方撤告願給緩刑機會,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判決確定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
▼菲籍阿莉推嬰兒車過馬路遭撞擊。(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全案起源於,去年10月24日下午諸葛男駕駛BMW5系列轎車沿內湖區文德路行駛,行經內湖路二段的交岔路口時,本應注意左側為未設置行車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但沒減速還左轉,撞上推嬰兒車菲籍阿莉(化名)。
過馬路到一半就被撞的阿莉,連人帶車轉了半圈,當場愣在原地看著肇事的黑色BMW駕車逃逸,車上的2歲男童也因撞擊力道猛烈,受有頭部鈍挫傷合併腦震盪傷害,阿莉事後向男童母敘述車禍過程,男童母親也決定報警。
內湖警調閱監視器後,請諸男到案說明,但他卻矢口否認有肇事逃逸,辯稱:「我不知道有發生碰撞」,檢警根據阿莉說法、男童驗傷單及案發過程監視器畫面等,認諸男所辯與案發過程影像不同,顯然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起訴,建請法院依兒少法權益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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