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會恐暴利 顏若芳籲蔣萬安應要求遠雄:一定金額做公益

2024年06月3日 17:34

▲▼大巨蛋,松山文創園區,松菸,信義區,遠雄。(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全台最大的體育場館「台北大巨蛋」於2023年底啟用,台北市長蔣萬安有意解決使照127條註記,讓大巨蛋辦演唱會;但北市議長戴錫欽先前發現,遠雄將演唱會抽成金額735萬元更改為「無上限」,可能使遠雄超額暴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批評,至今遠雄開的每項條件,每任市長幾乎都「照單全收」,卻看不到台北市民得到何種回饋,若屆時真開放演唱會,卻又讓遠雄抽成無上限,台北市長蔣萬安應要求遠雄,一定金額回饋市民做公益。

台北大巨蛋至今無法舉辦演唱會原因,在於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規定,未來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大型群聚活動工作計畫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避難層以下的樓層,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以內,包含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堂。但大巨蛋觀眾席位於地面以下10.5公尺,除非將大巨蛋整個砍掉重練,否則難以解套作為演唱會用地。

▲▼台北市長蔣萬安市政總質詢。(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面對外界出現希望大巨蛋辦演唱會的聲音,蔣萬安有意解決127條使照註記,日前開會得到2點結論,第一,內政部2017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應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第二,大巨蛋要做非體育賽事,應依使用執照註記,請遠雄委由專業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請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辦理。

此方案看似能使大巨蛋舉辦演唱會,但仔細一看,第2項結論仍要求遠雄要委託專業機構,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的結果,並送第三方公正專業機構審查;然而目前全台能審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單位僅只有台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但台北市政府函文台建中心時,台建中心反問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已核准、還要驗證什麼等問題,所以不再協助驗證。

由於蔣萬安5月31日在議會再喊話,支持在大巨蛋辦演唱會,使國民黨籍台北市議長戴錫欽有意出手,在6月中下旬議會臨時會6月17至26日期間,邀集各黨、無黨議員等協商開會尋求解套,有機會以「變更」使照或「簽報撤銷」核定後拿掉127條註記,或是看議會教育委員會有無議員提出,送至大會尋求共識。

▲▼蔣萬安針對113年度市府施政計畫及113年度台北市總預算案歲歲出暨附屬單位預算案財源及編製經過與詢答-顏若芳。(圖/記者黃克翔攝)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資料圖/記者黃克翔攝)

不過,儘管更改使照註記,要辦演唱會仍具有爭議。戴錫欽4月發現,根據「大巨蛋體育場館場地租用收費標準」2023年9月15日版本,針對演藝娛樂類單場抽成上限最高為735萬元,但今年1月8日卻悄悄改成「無上限」,而市府事後卻說,收費標準由遠雄主政研訂,市府對於收費標準僅有備查權。

戴錫欽認為,興建大巨蛋並非為了分潤收入,市府不能有「遠雄抽成高、市府分潤也高」的心態,且市府僅能收到大巨蛋營收總額的0.6%作為分潤,如果讓遠雄抽成無上限,除了轉嫁在票價上,遠雄更有可能超額暴利,迫使業者選擇到其他縣市辦演唱會,市府不該只是消極對遠雄說明,用「備查」放任遠雄抽成無上限。

當時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回應,先前送至市府有多種協商版本,經與各局處協商與討論,今年才正式公告唯一版本,因應不同類型的文化表演,目前演唱會抽成比例上限10%、金額則無。

由於抽成金額沒有上限,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3日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時表示,依據遠雄之前送來的一份「抽成無上限」規定,市府以「備查」作為回覆,「從以前到現在,遠雄開的條件,幾乎每一任台北市長全部都照單全收,到底遠雄對台北市予取予求、賺了這麼多,對市民的回饋是什麼?至今都還看不到。」

顏若芳提及,倘若大巨蛋可以開演唱會,北市府又讓遠雄抽成無上限,「我覺得台北市政府得要求遠雄,對於抽成的經費、抽成多賺的錢,有一定金額要回饋給台北市民,無論是做公益或其他事情,要讓台北市民真正享受到『大巨蛋是台北市的,不是遠雄的』。」

顏若芳強調,希望蔣市府不要讓遠雄予取予求,台北市是主管機關,不是遠雄的附屬機關,應該為台北市民爭取更多福利,除了辦理體育賽事以外,如果有舉辦演唱會時,就該要求遠雄回饋給台北市民一些機制,「我覺得市府必須要跟遠雄談。」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