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議員偷吃律師!夫驚見「同床半裸腿跨身上」 她辯生理期沒亂來

▲桃園市楊姓女子懷疑老公另結新歡,去年4月間在住家臥房偷裝針孔攝影機,果然錄下老公與小三滾床單證據,但上法院提告時卻被對方反控妨害秘密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竹縣一名女性前議員因外遇偷吃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前任女議員遭丈夫提告,控訴她偷吃合作的律師,他回家時撞見兩人同床共枕,律師下半身近乎全裸,將腿橫跨在女議員身上,怒對兩人求償2百萬。新竹地院審理,判定女議員和律師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40萬元。

丈夫指控,他和女議員婚後育有一女,去年朋友告知他妻子和某男子很親近、同進同出,經他質問後,妻子說該男是幫她做法律諮詢的合作律師,只是事業上的夥伴,叫他不要多想,還因覺得不被信任而辱罵他。

丈夫說,他原本相信是誤會,但妻子卻於去年、今年多次提出離婚,要求他給付夫妻財產,而他今年2月中旬又發現律師開車和妻子、女兒及律師的兒子一同出遊,律師還直接當面表示他正和妻子交往,叫他趕快簽字離婚,讓他聽了相當痛心。

丈夫指出,今年2月22日他早上臨時回家幫女兒拿物品時,發現妻子和律師在臥室同床共枕,當時律師幾乎下半身全裸,把腿跨在妻子身上,律師看到他突然出現,才趕快用棉被蓋住下半身,他認為兩人不只一次侵害配偶權,對他們提告求償2百萬。

全案審理時,律師辯稱人夫家中有裝監視器,如果他真的常進出他家,人夫應該可以提出監視器證明,他絕對沒和女議員交往,反而是人夫一直表示他支持多元成家,希望他照顧女議員並彼此祝福。人夫本身並無傳統婚姻忠誠之想法,當年就是他不顧女議員已婚,介入她的婚姻。

律師說,他在2月21日已著手協助女議員釐清離婚相關證據,因當時人夫已帶女兒搬離住所,他前去幫女議員搬東西並整理資料,當晚女議員因生理期先上床休息,請他將書狀完成再叫醒她,而後他見女議員在床上熟睡,同時想到人夫的叮嚀「她心臟不好要讓她多休息」,所以不捨叫醒她。他原本在沙發休息,可能是佔了女議員養的貓的位置,被貓不斷攻擊,他又看到床上有3條棉被,一時鬼迷心竅,用其中一條棉被作阻隔,自己睡在另一邊,因睡前小便滴到褲管,才將褲子脫掉。

女議員也證稱,「我當天生理期,第一天非常痛,身上衣著完整,且我蓋著自己的被子。我並沒有做出任何踰矩的事情」。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律師露出大腿往女議員身邊靠,如同熱戀中情侶或夫妻關係,已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分際,審酌人夫博士畢業,年收入約600萬,而妻子當時仍為議員,月薪約7萬元,判她和律師應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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