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某國小黃姓棒球隊教練,涉嫌性侵球員,共犯68罪。(圖為南投司法大廈/資料照片)
記者高堂堯、劉人豪/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黃姓男子任職縣內某國小,並兼任學校棒球隊教練期間,涉嫌長年性侵球員,犯案超過10年,日前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檢方認定他對22位被害少年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共犯68罪,偵結將他提起公訴,並請求從重量刑 。
據了解,黃是南部人,畢業後就投入教職,在該所小學服務多年,更兼任棒球教練20多年,平時對學生互動良好,課後還會陪同課輔,曾獲杏壇芬芳獎。
南投地檢署起訴指出,在南投縣某所國小服務,兼任學校棒球隊教練的黃姓教師期間,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偵查終結,認黃姓教師於將近10年期間,對高達22位被害少年,共犯68罪,所涉罪名包括刑法之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猥褻、對未滿14歲少年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刑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兒童猥褻行為電子訊號、修正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拍攝未滿十八歲之人為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等罪嫌,而予提起公訴。
檢察官認為,黃姓教師為人師表,竟不思愛護、教育之心,利用學童對師長之信任、不諳世事之機會,為逞一己私慾,不顧所教育之少年幼小心靈之感受及人格發展健全,於擔任棒球教練、班級導師、科任教師期間,為上開加重強制猥褻、性交等行為,造成被害人等永久而難以磨滅之傷害與陰影,違背家長及社會託負師者之教育使命,各被害人均是長期受性侵害,次數頻繁形同為黃姓教師之年幼禁臠,經此長期性侵,放棄抵抗,麻木痛苦,並多位因此受有嚴重身心狀況就醫等一切情狀,請求予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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