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戰人妻被抓包 小王瞎扯「互相取暖」慘賠40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2023年間與人妻發生婚外情,期間曾做出牽手、聚餐逛街、合意性交1次等行為,後來被人妻的丈夫A男抓包,因而遭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阿興聲稱自己與人妻是「互相取暖、安慰」的關係,但新竹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仍判他應賠償A男40萬元。

牽手,情侶,夫妻,戀愛,逛街,外遇,婚外情,出軌,偷吃,十指緊扣(示意圖/CFP)

▲阿興坦承與人妻交往。(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A男在判決書中主張,自己和妻子結婚長達17年,阿興明知此事,仍對妻子展開追求,兩人在交往期間曾做出合意性交、牽手、撫摸等親密行為,甚至成為親密同居伴侶,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決定對阿興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阿興坦承是在2023年間與人妻交往,也確實有做過牽手、聚餐逛街、合意性交1次等行為,但沒有同居,因為兩人在各自的婚姻關係中遇到挫折,才會互相取暖、傾訴、安慰,他希望能夠成立和解,只是不便出具悔過書。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從雙方陳述、現有證據看來,阿興明知人妻已婚仍執意交往,顯然已經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友誼,嚴重破壞A男與妻子的婚姻關係,考量到雙方當事人的教育程度、職業、經歷、財產、收入等因素,最終判阿興應賠償A男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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