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2022年1月至4月間涉嫌販毒9次,經警方實施通訊監察蒐證,於同年5月被逮;他在法院準備程序時坦承,賣1000元的甲基安非他命大概可以賺300元。橋頭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共9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阿強自己承認,賣1000元毒品可以賺300元。(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在2022年1月至4月間透過手機當作聯絡工具,於高雄市區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一共交易9次;警方依法對阿強的手機實施通訊監察蒐證,並在同年5月間持搜索票前往他的住處搜索,當場查扣殘渣袋、4萬元現金、電子磅秤、手機等證物。
阿強到案之後僅承認涉及部分案件,他強調,2022年4月2日那次交易,他與買家吵架,最後並沒有完成交易。但橋頭地院法官檢視他與買家的通話紀錄,阿強一開始被問到是否願意下樓交易,還怒嗆買家一句「你1千而已,你X還要我下來」,但6分鐘之後,買家再次打電話給他並表明要過去取貨,他就應允了。
此外,阿強在法院準備程序時也坦承,賣1000元的甲基安非他命大概可以賺300元。法官認為,本案事證明確,阿強為了圖利販賣毒品,行為確實不應該,但考量到他販買的毒品價金不高,最終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共9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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