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喝斷片全裸醒來 「老闆躺旁邊」崩潰!隔壁房客錄下性侵鐵證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員工慘遭老闆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並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女員工跟老闆一起出差談業務,酒過三巡,醉倒後再次醒來,卻發現自己在總經理的房間內,全身赤裸且房間凌亂……。這看似是一起性侵案的現場,然而女員工醉酒意識不清、記憶模糊,老闆則大喊冤枉,聲稱自己只是好心照顧女下屬。最後,是隔壁房客給出了關鍵證據,證實女員工確實慘遭性侵。

據《方圓雜志》報導,2023年9月22日,因有重要業務要洽談,一家新銳公司的銷售總監袁琳梅(化名)同公司的總經理莊向凱一起出差,並分兩間房入住酒店,這兩間房互相挨著。

當晚9點左右,袁琳梅和莊向凱約了客戶一起吃飯。吃了約1個小時,酒量不佳的袁琳梅便醉倒趴在桌子上睡著了,但這場應酬仍在繼續。

晚上11點左右,飯局結束。莊向凱送客戶出門離開,接著返回飯店包廂,將失去意識的袁琳梅橫抱出飯店,打車回了酒店。

袁琳梅出差經常住這家酒店,酒店前台工作人員小李對她也熟悉。當小李看到不省人事的袁琳梅時,還問莊向凱需不需要讓保全幫忙一起攙她上樓。莊向凱拒絕了,堅持以公主抱的姿勢把袁琳梅抱進電梯。

但小李還是不太放心,她通知了樓上保全接應一下袁琳梅和莊向凱,並時刻留意樓上的監視器畫面,看看是否需要幫助。當小李在監視器畫面中看到莊向凱把袁琳梅抱回他自己的房間時,她還讓保全去敲房間門,想著讓保全幫著把袁琳梅送回她自己的房間。

然而,保全敲了幾次門後莊向凱均無回應。小李又在前台撥打莊向凱房內電話,表達了同樣的意思,但莊向凱表示「不用」並掛了電話。小李覺得醉酒了有個人照顧也安全點,於是沒有再堅持,只交代保全巡邏時多留意這個房間。

直到次日凌晨4點多,袁琳梅才醒了過來。她發現自己竟然是在總經理的房間,且全身赤裸,莊向凱就睡在她的隔壁床,而她自己的衣服則散落在房間各處。

在袁琳梅模糊的記憶中,莊向凱好像有拉扯過她的衣服,壓著她,似乎侵犯了她。那天,袁琳梅還來著月經,身上沒有明顯的痕跡,所以她也不是很確定自己究竟有沒有被侵犯。

袁琳梅腦子很混亂,只想著穿上衣服趕緊離開。回到自己房間後,袁琳梅又昏睡了過去。白天醒來後,她來到莊向凱房間詢問前一晚發生了什麼,莊向凱表示說,因為她喝多了,發現她的房門打不開才把她送回自己房間,之後只是為了照顧她才脫掉她的衣服。

由於自己內心也不確定侵犯行為是否發生,袁琳梅並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在後續一周的時間內,她仍留在出差城市繼續對接工作,但她沒辦法把那一晚當作無事發生而遺忘。

2023年9月27日,袁琳梅跟丈夫通了個電話,表示自己「有點難受」、「憋屈」、「有點羞愧」。袁琳梅事後說,疑似被性侵這件事情她說不出口,怕對家庭造成影響,也怕丟了這份高薪的工作,當時正是公司臨近上市的關鍵時刻,公司承諾會發放原始股,如果公司高層出事,那上市肯定會受到影響。

10月3日,袁琳梅心裡還是邁不過這個坎,她又來到事情發生的那家酒店,請求調取監視器畫面。在監視器畫面中,她發現了實際情況與莊向凱所說不相符的地方,莊向凱說是刷不開她的房門才將她送到自己房間,而影片顯示,莊向凱是直接將無意識的袁琳梅抱到他房間,並沒有刷卡失敗這一過程。

10月6日,袁琳梅找到莊向凱對質,並錄了音。這次對質,莊向凱只承認當晚他確實把袁琳梅抱回了自己房間,並為了處理她腿上的嘔吐物而脫了她的褲子。

但當袁琳梅質問為何自己醒來時一絲不掛、為何不讓自己回自己房間時,莊向凱卻說,「根本沒有發生過這種事,你不要污蔑我的人格,這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後果。」

之後,公司的幾個合夥人和直屬長官都輪番找她談話,再加上莊向凱強硬的態度,讓袁琳梅決定報案。10月10日,事發半個多月後,袁琳梅到派出所報了案。2023年11月7日,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莊向凱涉嫌強姦罪移送檢察院審查批捕。

莊向凱到案後,在初次供述中表示,當晚送走客戶後,他返回餐廳時發現袁琳梅褲腿上有嘔吐物,但急著走就沒擦掉。他是等到回到酒店了,為了處理嘔吐物的痕跡,才幫她把褲子脫掉,但沒有脫上衣和內褲。對於「強姦」袁琳梅的所有指控,莊向凱均否認。

由於袁琳梅對當晚是否發生了性侵並不確定,且報案時間較晚,一些人體DNA證據已完全滅失,證實案發當晚房間內相關事實的證據已破壞殆盡。單單靠袁琳梅不太清晰的記憶,來指控莊向凱犯罪,這顯然是不夠的。  

之後,辦案檢察官重新排查酒店監視器畫面時,發現莊向凱抱著袁琳梅進屋後約半個小時,也就是2023年9月23日凌晨1時30分,住在隔壁房間的客人突然開了門,走到涉案房間門口停留了幾分鐘,並且有掏出手機的動作。

聯絡到這名顧客小高後,小高回憶,「當晚遇到了很奇怪的事情,我還走出房間去看了,所以即便過了一個半月,也記得比較清楚。」

原來,在事發的9月23日凌晨1點30分,習慣熬夜的小高本來正躺著玩手機,卻隱約聽到隔壁房間有動靜,有床挪動和撞牆的聲音,還有微弱的女性反抗聲……。

出於好奇,小高走出房門,循著聲音來到莊向凱的房間門口,還特地看了眼房間號。酒店的隔音效果比較差,小高站在房門口去聽,聽到的聲音更清楚了,他便用手機錄了下來。  

小高大概錄了2分鐘,錄音裡能清晰聽到莊向凱說話的聲音,但錄下來的女聲卻明顯不是在和他「對話」,而是無意識的呻吟。

有了這樣一份直接的客觀性證據,2023年11月10日,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莊向凱。2023年12月18日,此案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莊向凱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違背被害人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4年1月17日,檢察院以莊向凱涉嫌強姦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月26日,此案開庭審理。

2024年4月2日,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強姦罪判處莊向凱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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