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埋伏破案敘獎不如警員抓酒駕 警政署允提出改善方案

▲▼臨檢,交通隊,違規,罰單,摩托車,機車,警察,交通警察。(圖/記者周宸亘攝)

▲警察攔停臨檢。(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質詢時關切刑警辦案的敘獎問題,指秘密刑警經10個月埋伏破獲毒品供應廠,是大功1支;但一般員警臨檢抓到4件酒駕,是10支嘉獎,比1支大功的敘獎點數還多,喊話內政部應針對敘獎制度做改善。對此,警政署長張榮興說,會回去做檢討,1個月內會提出改善方案。

牛煦庭質詢時指出,法條有針對高風險的國外電信事業做列管,如何認定是高風險電信事業?通傳會主秘黃文哲說,國際漫遊卡部分,原則上已經跟超過200個國家都有簽署國際漫遊協議。高風險部分是因為近期有發現,少部分地區提供的漫遊服務、預付卡服務的機制跟他們國內不同。

黃文哲說,大部分國家不一定都有實名制,但拿來做犯罪的在165統計上,因為草案條文有授權,將來會跟內政部共同就高風險的認定訂出標準,目前大概有一個地區一個國家,有發行「黑莓卡」的預付卡,是比較屬於高風險。

黃文哲表示,將來這塊會把標準跟內政部討論後公告,讓國內業者可以跟國外業者溝通,發行預付卡的話要做好相關法制準備工作。他指出,目前的犯罪電信服務都是用量來掩蓋犯行,現在就是盡量把量減少,「冒名這件事情很難杜絕,但是冒名犯罪的方式可以盡量減少」。

另外,牛煦庭也問到,誰執行打詐?現在很擔心的是刑事警察部分,去年有媒體報導指出,第一線刑警的心聲是「每天泡在垃圾詐騙案,麻痹到只想結案」。他認為,應該給予第一線辛苦的刑警溫暖,敘獎制度不合理是問題之一。

牛煦庭指出,刑警只有辦刑案才可以記功嘉獎,例如秘密刑警經10個月埋伏破獲毒品供應廠,是大功1支;但一般員警臨檢抓到4件酒駕,10支嘉獎,比一支大功的敘獎點數還多,喊話內政部應針對敘獎制度做改善。對此,警政署長張榮興說,會回去做檢討,1個月內會提出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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