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藝人唐治平73歲母親昨(3日)下午1時許被發現陳屍在社區頂樓,警方依據客觀辦案,已確認遺體是唐母。昨(4日)檢方於板殯相驗,由於僅有一位非血親的「表妹」到場,唐治平母親的遺體只能暫時冰置板殯,相關所有人都已經指認,遺體就是唐母,但就只有親兒子唐治平始終不願指認遺體就是媽媽,因此唐母要入土為安,還有重重關卡。
▲唐治平4日到派出所領相驗屍體證明書。(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唐治平4日晚間到派出所領取「相驗屍體證明書」後,按照流程,今5日要到地檢署報到,若唐治平未現身,媽媽遺體便會成為「有名無主屍」,在政府公告25天後,會交由政府集體處理。
若唐治平今5日有到士林地檢署報到,向檢方正式確認後,檢方會再給唐治平「新的相驗證明」上頭註記可領回遺體,而這份證明是經由淡水警方客觀辦案,包含親屬指認、監視器畫面、社區鄰居以及死者證件,證明遺體就是唐治平的母親。唐治平領了檢察官所發證明書,也等於認屍。
接下來便會到板橋殯儀館做「領遺體」手續,若家屬領回後,媽媽就能入土為安,然而,若唐治平沒有領回遺體,遺體則會一直冰存在新北殯葬處,殯葬處這邊只能不斷道德勸說,請家屬領回,而冰存費用一天是800元,家屬若要領回要繳清費用才能辦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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