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22縣市無共識 部分地方盼擴大統籌分配

▲▼ 財劃法公聽會 。(圖/記者崔至雲攝)

▲財劃法公聽會 。(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5日)召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初步審查會議及公聽會,財政部長莊翠雲會前受訪時表示,對地方政府意見採開放態度;至於地方發言階段,意見仍有部分分歧,台北市建議,中央應把餅做大,營業稅應全數回歸地方;高雄市則認為各縣市有不同考量,單一縣市的建議無法當作指標。

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提出3點建議,一、營業稅100%回歸地方財源,其中50%照各地盈利事業營業額分配,另外50%納入統籌分配;二、為保障地方社福、教育及基本設施等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所得稅與貨物稅總收入10%的合計數;三、不能有「中央請客」卻讓「地方買單」的情事出現。

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說,大家應先求有再求好,中央應先把精省後地方減少的15%先歸還,中央多拿的先還給地方。宜蘭縣則表達,宜蘭被大家人認為是東部,北北基桃又排除宜蘭市是北部,縣府財政韌性有待加強,支持立院最高版本。

台中市財政局認為,中央應擴大釋出財源,把餅做大,維持既有方式才能解決財政困境。新竹市也建議應擴大地方財源、畫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外,考量地方稅收貢獻。

高雄市則認為,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區域特性與考量,但在各有各的指標下,水平分配就應審慎考量,任何單一指標都無法代表22縣市,包括淨零碳排城市轉型的財源、城市高齡化的社福支出等都應納入考量;台南市則表示,要修財劃法首先是要公平,其次財政紀律,遵守財政紀律的縣市可以多補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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