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某國小代課師霸凌學生!竟扯出校長也霸凌老師 縣府回應了

記者翁伊森、陳韻如/嘉義報導

嘉義某國小陳姓女代課老師霸凌學生,不僅經常以上課不認真、成績不佳為由,對女學生體罰,還要學生罰跪,並拿熱熔膠條毆打手及巴頭、賞巴掌,甚至是出言辱罵,時間長達半年以上,導致女學生精神受到極大創傷,只能求助身心科。家長直到5月才得知此事,憤而向劉姓校長舉報,沒想到竟又扯出校長霸凌老師案件。對此,縣府教育處則表示,目前該校事件已二案併案處理中。

▲▼霸凌。(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嘉義某國小爆發老師霸凌學生案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受害女學生的家長出面指控,稱女兒因出生時眼睛部位就有血管瘤,可能會影響到視力以及上課專注度,她也曾清楚向校方表明,她只希望女兒快樂上學,成績她並不在意。不料,女兒卻在學校因為成績不佳,被老師以此為由霸凌,導致晚上睡覺會突然驚醒,但女兒只報喜不報憂,讓她始終查不出原因。

家長表示,她直到今年5月才從其他家長口中得知此事,當天下課她就立刻詢問女兒,結果女兒竟崩潰大哭,要她不能讓老師知道,「不然我會被打更慘」,讓她相當心痛,決定為女兒討回公道。

未料,家長向校長舉報後,卻因為當時時值學校評鑑期間,校長擔心影響成績,而隱匿包庇,也不進行校安通報,甚至還恐嚇所有老師不准對外宣揚,下達禁口令。

家長事後原想到校外拉布條抗議,後因縣長翁章梁得知訊息後,立即下令副縣長劉培東展開調查,家長才取消抗議,與學校老師一起向副縣長陳述,不料卻意外扯出校長霸凌老師的案件。

家長表示,學校老師提出最少7封針對劉校長在學校藉機藉勢、作威作福霸凌老師的惡劣行徑和不法情事的陳述書,要求縣政府秉公立即調查並先將校長調回教育處或撤職查辦。

豈料,縣府教育處受命調查此事的科長,在與家長溝通過程中,曾答應在一星期內給出滿意答覆,但卻遲遲沒回覆,家長忍不住致電,對方竟回應,「還在調查」。而教育處長李美華在記者詢問時,還表示因為二案一起分案調查,目前還在調查中,已發文通知校長先行「請假」,不用到學校處理校務,但沒有先將校長先調回教育處的依據。

不僅如此,家長怒控,校長還在5月31日當天在4名地方人士的陪同下,闖入家中要「道歉」,更推說對於老師體罰學生的案件她始終不知情,也讓家長難以接受,表示將會追究到底。

▲▼   嘉義縣議會第20屆第2次定期會 翁章梁施政總報告  。(圖/嘉義縣政府提供)

▲現場翁章梁得知後,立即下令調查 。(資料照/嘉義縣政府提供)

對此,縣府回應,目前已請學校依規定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督導學校於5月16日召開校事會議決議受理進行調查;針對本案已分別於6月2日及5日進行專業調查,調查委員將依據調查結果綜合研判。

縣長翁章梁則表示,針對不當體罰,日前也邀集全縣校長於創新學院再次重申縣府立場嚴禁體罰,更勉勵所有的校長應負起責任,校長就是校園裡的縣長,是機關首長,應掌握校園內所有動態;儘管在老一輩的教育觀念,包括自己是被打長大的,但在現今教育體制,針對不當體罰在教育部規範下絕不允許發生,如同酒駕零容忍,已成為重要的社會共識。

學校如有延遲通報將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以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教師違規事項將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辦理;校長違規疑義將參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進行調查,目前已請校長請假配合調查。

針對學生身心發展將請學校落實三級輔導,嘉義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亦於5月17日主動聯繫學校,可提供學生心理與學習適應輔導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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