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長顧立雄。(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6日)赴立院報告並備質詢,藍委質詢時詢問「第一擊」概念與定義,顧立雄回應,「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顧補充,現在對自衛權的行使在於,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
國民黨立委黃仁質詢時詢問,國際法院對於自衛權主張明確界定,必須存在急迫、不正之侵害,並達到武力攻擊程度,國防部應說明相關規範,國軍自衛反擊指令的要件是什麼?
顧立雄回應,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規定指出,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的時候,就享有合比例的自我防衛固有權力。顧指出,現在對自衛權的行使在於,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也詢問相同問題時,顧立雄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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