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7理由覆議國會改革 國民黨團轟:不顧主流民意

▲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敲捶通過。(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主持「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行政院6日提出7大理由,正式針對攸關國會改革的相關修法提出覆議。對此,國民黨團不僅也提7大理由反駁,更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剛上任就罔顧新國會新民意,忽視國會改革的重要性,表達高度遺憾,如此不顧主流民意、只想走回頭路的卓內閣,只會離主流民意越來越遠。

政院提出的7大原因包括,第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第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第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第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第五、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第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第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國民黨團指出,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修法提出覆議,其實一點也不意外,因為在國會改革修法過程中民進黨團一再杯葛議事、阻撓修法、干擾議事進行;害怕民進黨過去執政八年的惡行惡狀被攤在陽光下,包庇貪腐份子繼續逍遙法外。行政院在尚未收到公文前就早早放話要提出覆議,拉高對抗層級,以憲政手段,對抗國會多數民意,掩蓋其全黨上下違法亂紀的作為,必須受到國人最嚴厲的讉責。

對於行政院提出的七大理由,國民黨團也一一回覆,一、有實質討論、更以民主方式重付表決,每條皆有八次表決之多。二、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符合憲法規範。三、聽證僅限與公務相關,一般民眾根本無礙。四、一場專報、三場公聽會、四次朝野協商,這是完全符合程序正義。五、人事同意實質審查,避免政府酬庸濫竽充數。六、國會代表人民,政府應該謙卑的面對人民。七、禁止官員虛偽陳述,政院難道要保護官員說謊權利?

國民黨團再次強調,國會改革法案當中更通過近30條民進黨黨團版本法條。且《立院職權行使法》是以《立法院組織法》所制定,何來行政部門窒礙難行之處?

面對行政院所提出的覆議案,國民黨團指出,他們堅持守護全民對陽光國會的期待及付託,仍會堅持改革,結合國會及社會所有可以結合的力量,否決此覆議案,為中華民國政治清明、長治久安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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