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狂打電話騷擾,人夫被搞到離婚。(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劉人豪/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李姓女子對男性友人有好感,1年來多次打電話給他,甚至1小時打23次,害男友人「我的婚姻就是被李女搞到離婚」,嘉義地方法院依犯跟蹤騷擾罪,判李女拘役40日。
判決書指出,李女對男性友人有好感,自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間,多次撥打手機給他聊私事,還問他車輛不在家原因,男性友人不堪其擾將李女電話封鎖,但李女另以未顯示來電方式狂打手機,影響男性友人生活。
李女坦承有打手機,跟男性友人是男女朋友,但否認有騷擾行為,辯稱男性友人跟她借錢,請他還錢都不回應,只好設定不顯示號碼,接通後男性友人一直否認有借錢等語。
男性友人表示,從未跟李女借錢也沒有交往,只是一般朋友關係,李女說喜歡他,但他拒絕,李女於短短約1小時內,用未顯示號碼打23次電話,「我的婚姻就是被李女搞到離婚,因為她不斷對我前妻說,我跟別的女生在一起。」
法院認為,若男子有借錢,李女何需以未顯示來電之方式催討債務,此與常情不符,且李女說有借貸,但並無書面或其他證據。
法院審酌,李女短時間內密集打電話給男方,持續騷擾時間長達將近1年,經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給予書面告誡後仍不知警惕,且始終未能和解,認為李女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