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出「花蓮振興文化幣」將於6月8日開放領用。(圖/文化部)
記者林育綾/綜合報導
文化部推出「花蓮振興文化幣」,將於明(8)日端午連假首日上午8點發放!只要符合目前文化幣領取對象,從16歲到22歲年輕人,到花蓮的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出示會員條碼、身分證件,經過驗證後都可領取1200點,在花蓮觀光和藝文體驗,預計可帶動超過1.6萬人到花蓮進行藝文消費。
因應今年4月3日地震衝擊花蓮觀光產業,行政院提出「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紓困及振興,文化部也配合政策,宣布推出專屬花蓮的「花蓮振興文化幣」,讓年輕人到花蓮進行藝文活動和消費,首波匡列2000萬元額度。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長江清松今(7)日轉達文化部長李遠交代提到,目前文化幣發放領取對象,從16歲到22歲約150萬的年輕人,規模約18億元;而現在「花蓮振興文化幣」雖然先以2000萬作為引子,但額度不受限制,領多少、用多少,文化部都會全力予以支持。期盼所有花蓮藝文業者,努力爭取150萬青年朋友到花蓮,不管是觀光、旅遊體驗,一起振興花蓮文化產業的發展。
文化部說明,「花蓮振興文化幣」自6月8日上午8點開放領用,凡是符合今年文化幣領取資格的16歲到22歲青年(出生日期為民國91年1月1日到民國97年12月31日),只要到花蓮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出示會員條碼、身分證件,經消費點驗證身分後,就可以馬上領到1200點花蓮振興文化幣,可在花蓮買書、看國片、看表演、參加體驗及小旅行等,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文化幣官網也已設立「花蓮消費點專區」,讓青年快速尋找藝文體驗。
「花蓮振興文化幣」也適用原有的文化幣加碼優惠,包含獨立書店加碼「2點送1點」最高600點、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攜伴看國片贈100點,以及消費滿200點抽獎等。加碼的文化幣,還可與原本的文化幣合併使用。
特別提醒,112年(2023年)文化幣領用期限只到6月30日,今年文化幣領用期限至12月31日止,還沒領用的青年,別忘了把握權益。
▼文化部推出「花蓮振興文化幣」,在6/8上午8點開放領用。(圖/文化部提供)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表示,透過這次花蓮振興文化幣,除了希望吸引16歲到22歲年輕人,深入花蓮13個鄉鎮的藝文消費點體驗,更積極的意義則是希望為花蓮的旅遊模式帶來轉變的機會,由過去以太魯閣為主的觀光主流,轉變為在地深度的文化內容體驗,讓更多人瞭解花蓮的美好、深度文化。
文化部補充,花蓮地區消費點,包含市集目前約有222個,為了讓消費點可以快速了解振興文化幣方案內容,並且廣邀尚未成為消費點之藝文業者加入行列,已於5月31日於花蓮文創園區辦理第一場消費點說明會,今下午也在花蓮縣光復鄉中區藝文基地辦理第二場說明會,希望透過一家牽一家的概念推廣,一同迎接文化幣加碼方案帶來的商機。
文化部提醒,藝文事業、團體、藝文工作者若符合文化幣適用範圍,只要到文化幣藝文消費點平台線上提出申請,輸入基本資料、銀行帳號並檢附應備文件,經文化部審核通過後,即可成為文化幣合作之藝文消費點,審核將採隨到隨審,加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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