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控訴人夫不斷向她索求性行為之餘,還長期嫖妓。(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正宮認為丈夫阿雄(化名)性成癮,無論在她產前2、3天,還是卵巢囊腫手術後3天,阿雄都想跟她發生性行為,甚至還會硬上。她委屈容忍下,卻發現阿雄有嫖妓習慣,還一邊在訊息裡看著她傳送孩子照片,一邊向業者指定要「E奶妹」性交易,讓她崩潰離婚,並向阿雄求償50萬。桃園地院審理,判阿雄侵害配偶權,要賠35萬元。
正宮表示,她和阿雄交往不久就懷孕,被阿雄誠意打動於是結婚,原本期待幸福的家庭生活,不料阿雄有性成癮,不論在她產前2、3天,或是坐月子期間、產後哺乳1個月、卵巢囊腫手術出院後第3天,阿雄都想發生性行為,甚至會違背她意願硬上,讓她難以負荷。
正宮說,她原本嘗試包容阿雄,卻在2022年3月底發現阿雄嫖妓的訊息和照片,想到自己百般委屈忍讓,阿雄卻一邊看著她傳送新生兒的可愛照片,一邊向業者下單,指定要和「E奶妹」性交易,讓她精神崩潰搬回娘家,攤牌後阿雄雖有稍微道歉,卻將外遇歸咎在她「沒有滿足他的性需求」,讓她聽了完全無法原諒,還要擔心自己是否因此感染性病,身心嚴重受創,要向阿雄提告求償50萬元。
阿雄在審理時表示,妻子在2022年訴請離婚時,就主張他長期嫖妓、對婚姻不忠等情,現在又提告求償,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且當時正宮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是40萬元,調解結果他願意給付260萬元,以作為子女撫養費,而他更在調解成立前就給正宮40萬,可見離婚時的調解就已經將所有婚姻問題一次性的解決了。
阿雄雖否認有性成癮、特殊性偏好及長期嫖妓,但法官根據相關對話等證據,除了阿雄和援交業者接洽的紀錄外,在正宮指責他嫖妓、外遇時,阿雄也多次道歉並求情,判定他侵害配偶權,要賠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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