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猥褻性侵5歲外甥女...還喊「很好玩」 變態舅舅1原因輕判還免囚

▲▼女童,少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新北一名舅舅性侵外甥女,因他為輕度智障又和家長和解,法官給予緩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5歲女童遭舅舅6度猥褻並性侵1次,全案曝光後,女童證稱「舅舅把小弟弟放到我的小妹妹」、「舅舅說很好玩,但我覺得一點都不好玩,很痛」,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舅舅對外甥女猥褻又性侵屬實,但審酌他有輕度智能障礙,案發時辨識能力達顯著降低,犯後又和女童家長達成和解,減刑判處舅舅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女童因阿公跟阿嬤去上班,在家和舅舅獨處,舅舅卻於2022年7到8月間,6度趴在她身上猥褻得逞,另外又在住所對她強制性侵1次。案發後女童上廁所時,對母親表示疼痛,在母親追問下全案才曝光。

審理時,舅舅否認對女童性交,但女童證稱「舅舅把小弟弟放到我的小妹妹,舅舅在房間跟我玩這個」、「他說我跑不掉。我覺得玩很久,但只有玩一次,舅舅說很好玩,但我覺得一點都不好玩,很痛」,而驗傷報告也顯示女童外陰部、處女膜均有擦傷或裂傷情形,法官判定舅舅犯行屬實。

根據醫院為舅舅做精神鑑定,舅舅雖有輕度智能障礙症,但案發時未達顯著降低之程度,法官認為,舅舅在開庭時無法理解較為複雜或困難的概念,平常也僅能在父母協助下,從事簡單打掃工作,且觀察舅舅從警詢到後續審理的言行看來,案發時確因罹患輕度智能障礙,影響辨識能力達顯著降低程度,應給予減刑。

法官指出,舅舅犯後已知坦承加重強制猥褻部分,且和女童家長以65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依6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1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在1年內接受8小時兩性平權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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