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缺席徵兵體檢遭判刑。(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桃園23歲楊姓役男二度收到兵單,卻未依照時間到指定醫療院所進行徵兵體檢,遭市府函送法辦,之後被傳喚又未到庭,遭桃園地院簡易庭判決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楊男父親表示,2次都有告知楊男要去體檢,但「兒子都不出房間,已經2年到3年了。」
判決書指出,楊男明知身為役男卻無故未現身徵兵檢查,經桃園市八德區公所通知,應於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5日至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接受徵兵檢查,卻意圖避免徵兵處理,經祖母簽收通知書並與父親一起轉達後,楊男都未按時到場受檢,致無法接收徵兵處理。
楊父表示,「我有跟他說,但他都不出房間,已經2年至3年了」,顯示家人面對楊男情況也束手無策。
法官審酌,楊男明知自己是役男,有被徵兵義務,但犯下案行導致未能完成兵役徵集程序,對國家徵兵順暢及兵役管理已生危害,考量犯罪動機與證人楊父證楊男高中肄業、久久不出房門等生活狀況,判處楊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以資警惕,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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