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王牌經紀人」孫德榮開保時捷撞人落跑 她背受傷怒告!

▲▼2023 羅志祥演唱會 EVOLUTION 演唱會day2-孫德榮。(圖/記者周宸亘攝)

▲「王牌經紀人」孫德榮駕駛保時捷肇事逃逸挨告。(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王牌經紀人孫德榮(孫總)轉型YouTuber,開設YouTube頻道《孫腫來了》,近年也因身體健康亮起紅燈,屢屢躍上新聞版面。《東森新媒體ETtoday》獨家掌握到,孫總日前駕駛保時捷Cayenne車行經北市內湖區,車身不慎擦撞到53歲吳姓女行人,不僅未停車查看還駕車離開現場,結果挨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予以不起訴,原因曝光。

去年4月24日上午11時許,孫德榮駕駛保時捷沿民權東路6段123巷(南往北)行駛,於同路段13號前右側車身碰撞到同向路旁行走吳姓女子,導致其背部挫傷,孫卻未依規定處置而逕行離去。

▼孫德榮駕駛保時捷不慎撞到路人。(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孫德榮。(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吳姓女子無辜遭撞,決定報警處理。內湖警獲報後,經調閱監視器畫面,通知孫男到案說明,警詢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吳女說,車禍當下對方沒下車僅搖車窗問「妳沒事吧?」,她回對方「你撞到我後背,很痛」,孰料對方沒回應,搖上車窗就直接開走,事後報警處理;孫男解釋,印象中沒有車禍肇事,自己的車不是賓士車。

檢警認孫駕車肇事,無法排除其因雨聲、現場來往車流等因素影響,無法確實理解對方對話內容,吳女所受傷勢為左背挫傷,有診斷證明書可參,也不是明顯可見之傷,加上告訴人當時未跌倒,可自由行動無礙等客觀情事,認孫男主觀上是否具有肇事致人成傷之認識,也不是沒有疑問。

檢警依疑罪從無原則,被告不應認定有肇事逃逸罪;至於,過失傷害雙方已和解,予以孫德榮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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