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因涉犯《保險法》被約談。(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於2019年到2021年間,指示新壽將「新板傑仕堡」免費給利害關係人使用,甚至由新壽負擔承租戶的裝修費,還出現單月浮報5倍早餐食材費等弊端,檢調今(11日)兵分18路搜索,約談吳東進與新壽經理人共17名被告,外加2位證人,全案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嫌偵辦。
新北檢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今上午搜索雙北地區18處地點,包括吳東進住處、「新板傑仕堡」,並到新光人壽不動產投資部門位於台北、新北辦公室調取資料,吳東進上午11點多被帶進台北市調處問話,其餘新壽經理人等16名被告也陸續到案,截至傍晚5點多仍在執行。
據悉,檢調偵辦案情,與金管會前年(2022年)3月10日裁罰新光人壽300萬元的違規情節有關。新壽因內控出現多項嚴重缺失,2020年9月被金管會重罰2760萬元,時任新壽董事長吳東進,一併被金管會停職到2023年6月當屆任期屆滿,且停職期間,新壽不得支付吳東進任何相關報酬與福利。
▲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板橋區推出的「新板傑仕堡」出租式住宅。(圖/新光人壽提供)
但金管會發現吳東進於停職期間,仍召集新光人壽外務企劃與不動產投資等部門經理人開會,持續推動不動產開發等業務,吳東進擔任主席至少24次,還逕行通知新光金控董事長等高層出席,違反公司治理與內控機制,也沒落實利益迴避。
此外,新光人壽依吳東進指示,委託利害關係人「傑仕堡商旅」經營新壽開發的「新板傑仕堡」B棟期間,沒落實查核控管,不僅免費給利害關係人使用,還任由承租戶使用逾越原本的租賃範圍。
金管會查出,傑仕堡商旅向新光人壽申請核銷的餐飲相關費用偏高,例如2020年12月單月核銷早餐食材費85萬元,是承租戶實際入住人數早餐價值的5倍,更高達同月租金收入的7成,但負擔商旅食材成本的新壽,僅分潤商旅早餐收入的10%,顯不合理。
金管會並查出,「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部分具有利害關係人身分的承租戶,裝修費用由新光人壽負擔超出合約約定範圍,且沒提報董事會,例如2019年出租給具有實質利害關係人身分的健身中心,新壽不但負擔營業用健身設備,還負責後續更新費用,不符合營業常規。
▲新北地方檢察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金管會認為,新光人壽對於吳東進投資事業或利害關係人交易,沒確實辦理風險評估及妥適防火牆機制,有礙健全經營,加上「新板傑仕堡」與吳東進的關係企業間進行關係人交易,有公私不分、不當運用公司資源及不動產租賃管理欠佳情形,因此依《保險法》裁罰新壽300萬元,時任潘姓董事長也被減薪30%、為期3個月。
金管會同時限制新光人壽於2022年3月受罰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公司、新禧悅公司、昕新健康管理顧問公司、銀廚事業公司、傑仕堡商旅公司、瑞新興業公司,暨吳東進及其投資具有重大影響之關聯事業,從事授信或授信以外之其他交易,以促使新壽徹底改善。
「新板傑仕堡」號稱頂級酒店式寓所,由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板橋區三鐵共構的「新板特區」內打造,2020年開幕後,新壽擴大闢建「傑仕堡有氧園區」,結合傑仕堡有氧酒店、健身俱樂部、美容會館、智慧診所與新光音樂廳等多元設施,標榜「全齡生活園區」,一次滿足食衣住行育樂醫七大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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