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女童如廁「1支手機伸進來」 狼師長期偷拍...電腦存20段影片

▲鄭姓男子於2018年間被派到桃園市某麥當勞速食店擔任外送員,未料卻在女廁內裝置行車紀錄器竊錄女同事如廁裙底風光,事後被查獲送辦。(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新北狼師竟尾隨女學生進入廁所,偷拍多人如廁。(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日前傳出狼師偷拍多名女學生、教職員的誇張案件,一名小四女學生上廁所時,突然發現縫隙處竟從隔壁間廁所伸進一支手機,女童奔逃出廁所並告知師長,這才揪出原來該國小教師阿富(化名)長期偷拍。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富判刑4年,全案定讞。

據了解,阿富現年48歲,從2013年起就在該國小任職,頗受學生愛戴。判決指出,2021年11月間,中午12時48分許,一名小四女童進入阿富教室旁的女廁,阿富隨即拿起手機尾隨進入。12時50分,女童在廁所隔間中,突然發現自隔壁廁所縫隙中伸入一支手機;女童嚇得奔逃出廁所,並告知師長,校方隨即調取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

而檢警獲報後不敢大意,檢方隨即在1周後發動搜索行動,在阿富的電腦中發現20段左右的影片,全都是女童如廁的不雅影片;但阿富否認犯罪,辯稱是因為好奇所以才會偷拍。檢方對阿富聲請羈押獲准,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名,對阿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富偷拍7名女童、3名教職員,其中3名教職員撤回告訴,至於7名女童部分,一審法院均認定有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6月;另外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改認定他共計偷拍11名女童,總計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