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12日遭到檢方起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代表李在明,曾於2019至2020年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要求雙鈴集團向北韓(朝鮮)代墊匯款超過8000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5891萬元),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今(12)日遭到檢方起訴,目前總計有4起案件遭到檢方起訴,待法庭審理。
根據《韓聯社》,自從2022年5月尹錫悅政府上台後,李在明至今已被檢方起訴5次。水原地方檢察廳刑事6部(部長檢察官為徐賢旭)於12日,依照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收賄)、外匯交易法、南北交流合作法等罪名起訴李在明。
報導指出,李在明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曾經於2019年1月至該年4月,與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華永共謀犯罪,教唆雙鈴集團前會長金成泰(音譯)代墊向北韓支付「黃海道智慧農場」事業費用500萬美元;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李在明又要求雙鈴集團代墊向北韓支付300萬美元,該款項名目為道知事李在明的出訪北韓費用。
南韓檢方指出,即便北韓面臨國際經濟制裁,「黃海道智慧農場」補助一事幾乎不可能執行,但李在明卻依舊執行先前和北韓做出的承諾,2018年11月被北韓催款後,才要求雙鈴集團時任會長金成泰代繳;2019年5月,李在明收到北韓出訪邀請,在北韓提出繳交款項後,才又要求金成泰向北韓代繳費用。
南韓檢方研判,雙鈴集團金成泰繳交給北韓的800萬美元費用,可能透過統一戰線部長分給朝鮮勞動黨,違反外匯交易法。
對此,李在明全面否認檢方所指控的犯罪嫌疑,表示雙鈴集團向北韓匯款的事蹟和京畿道之間並無存在任何關係,而是雙鈴集團為了推動北韓相關事業,才會向北韓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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