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修消防法增職安專章 明定優先編列裝備預算

▲▼基隆火災 。(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行政院擬修消防法增職安專章,明定優先編列裝備預算。(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消防人員職場安全議題近來備受各界關注。行政院13日院會將討論內政部擬具的「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新增消防員團體期待已久的「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要求消防機關成立辦理安全衛生事項專責單位,並明定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事項。

專章的重點包括成立中央安全衛生諮詢會,提出政策建議,以及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要求局長主持防護小組;此外,也會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機制,同時辦理特定項目及臨時性專案健康檢查等。為確保經費及資源充足,專章也明訂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相關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衛生安全事項。

而各消防機關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如有違規,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以落實並確保安全衛生制度推動成效。至於消防人員其他一般通用性保障事項,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另外,專章也明訂,須規範參加義勇消防組織人員安全衛生保障,各級消防機關建置安全衛生機制時,應將義消人員納入考量,提供義消必要安全衛生設施及設備;且義消人員若發生相關事故時,應做成事故調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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