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南一位單親爸竟然性侵女兒664次,從女兒7歲就伸出狼爪,一直持續到10歲,直到女童跟學校老師揭露內情後才被揭發。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位單親爸涉嫌在女兒7歲到10歲間,對女兒頻繁伸出狼爪,平均2天性侵1次,共計664次。事情一直持續到2023年女童對小學班導師揭露此事才爆發,校方緊急通報並安置女童。
女童透露,父親早在她在幼兒園時期就開始性侵她,約2天就發生1次,反抗拒絕的話父親就不理她、不買東西給她。最後因忍不住了,才會在小學的健康教育課後跟導師反映。
法官調查後指出,女童曾向心理師、社工反映,但因為父親從小就照顧她跟家庭,所以儘管對於父親的行為不喜歡卻仍選擇原諒他。不過因為女童下體有陳舊性裂傷,認為單親爸罔顧人倫、對女兒做出難以彌補的傷害,判決單親爸合併應服刑1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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