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曾是陸軍十軍團機械化步兵的中士,沒想到他竟利用自己兼辦財務的機會,在2022年3月至10月間向12名同袍佯稱溢領戰鬥加給需要繳回,並把得手的14多萬元拿去投資熱門精品,後來事情露餡,部隊擴大調查,他因此挨告。台中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考量到阿強自白且已經繳回不法所得,最終依貪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阿強利用職務之便誆騙同袍,詐得的錢都用於自己的投資。(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2021年間負責接辦營區人事業務並兼辦財務,沒想到他卻起了貪念,在2022年3月至10月間向同連參訓的12名官兵佯稱,他們因為參訓在薪餉中溢領戰鬥加給,需要繳回,接著請他們將錢匯入他的個人銀行帳戶或是直接交付現金,由他代為收取之後再轉交給相關單位。
阿強總計得手14萬5182元,他卻將這些錢拿去用於投資熱門精品,轉取價差。後來因為上級下令要清查,當初交錢的12名官兵相互詢問之後,發現交給阿強的金額仍未扣除,於是提出報告由部隊擴大調查,這才驚覺受騙。
阿強自知事情瞞不住了,便在偵查中自白,並主動繳回全部不法所得。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阿強當時身為公務人員,卻不知廉潔自持,貪圖小利詐騙錢財,行為確實不恰當,但考量到他素行尚可,已經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尚具悔意,也獲得部分受害者的寬恕,最終依貪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還要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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