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砍女家教110刀!韓女「因好奇」誘殺分屍逃死 無期徒刑定讞

▲▼             。(圖/翻攝自釜山警察廳)

▲ 警方公布鄭有情犯案前提著用來裝屍體的空行李箱,走出自家家門的畫面。(圖/翻攝自釜山警察廳)

記者陳宛貞/編譯

南韓釜山去年發生一起兇殺案,24歲女子鄭有情(정유정,音譯)透過家教APP和相差3歲的女性英語家教老師見面,假扮成學生上門後將她殺害棄屍,落網後坦承犯案動機是「出於好奇」,大法院13日宣判無期徒刑定讞,將永遠與社會隔離。

根據《韓聯社》,南韓大法院13日對涉嫌殺人、棄屍等罪嫌被起訴的鄭有情宣布維持二審判決,處以無期徒刑且須配戴電子追蹤裝置30年,認為綜觀被告年齡、行為、環境及犯案動機等各種因素,原審判決並無不當。

鄭有情涉嫌於去年5月26日下午約5時40分,前往位於釜山金井區的女性死者家中,持凶器殺害後毀損及遺棄屍體被起訴。她在家教APP上謊稱是為小孩找老師的家長,物色下手對象,鎖定死者後當天穿上事先購入的二手制服,偽裝成國中生上門。

鄭有情在死者斷氣前足足砍了110刀,肢解遺體後裝進行李箱,為製造死者失蹤的假象,搭計程車前往自己常去散步的洛東江邊, 丟棄部分屍塊,但計程車司機注意到行李箱沾有血跡後報案,才使她的犯行曝光。

警方隔天上午緊急逮捕鄭有情,召開個資公開審議委員會後公開其姓名、年齡及照片。她起初供稱,是和死者發生口角後衝動殺人,後經警方及家人勸說才坦承,犯案動機是因好奇「想殺人看看」。

檢方指出,鄭有情將成長過程中的不幸歸咎於社會,因此殺人洩憤,向法官求處死刑,但一審及二審法院皆宣判無期徒刑。二審法院對此說明,「死刑是剝奪生命的冷酷刑罰」,「很難斷定被告無教化可能」。

鄭有情一審至大法院審判期間約提交60份悔過書,針對二審無期徒刑判決,僅被告因刑期過重提出上訴,但大法院認為量刑適當,13日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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