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證明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許姓女子因毒品案一審判刑3年,全案上訴後,去年5月23日二審法院開庭,許女因其他案件又遭通緝,不敢去開庭,她異想天開,拿著4月到長庚醫院看病的就醫證明,傳真到法院請假,法官起疑發函向長庚醫院查證,才發現許女竄改就醫日期,許女又被檢察官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檢方指出,許女因毒品案一審遭判刑3年,她不服上訴,去年5月23日高院開庭,當時她因為其他案件遭到通緝中,她擔心去開庭會當場被逮捕,於是拿了4月間去長庚醫院做心臟血液灌流掃描的就醫證明,把日期改成5月23日,傳真到高院請假。
法官收到就醫證明和請假單後直覺有異,函詢長庚醫院後,才發現就醫證明已經被竄改日期,於是再將許女送辦。
檢方調查時,許女坦承全部犯行,但辯稱當時的確是預定5月23日要去做檢查,但她沒去,檢察官未採信她的說法,偵結依偽造文書罪將許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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