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消防人員職場安全議題近來備受各界關注。行政院13日院會討論內政部擬具的《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新增消防員團體期待已久的「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要求消防機關成立辦理安全衛生事項專責單位,並明定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事項。相關細節於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說明,《ETtoday新聞雲》為你全程直播。
▲消防人員職安問題備受關注。(示意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內政部所提專章重點,包括成立「中央安全衛生諮詢會」提出政策建議;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要求局長主持「防護小組」;此外,也會擴大基層消防人員參與機制,同時辦理特定項目及臨時性專案健康檢查等。為確保經費及資源充足。
此外,專章也明訂各級政府應優先編列相關預算,用於消防人員裝備器材等衛生安全事項。
而各消防機關辦理安全衛生工作如有違規,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將處以3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以落實並確保安全衛生制度推動成效。
至於消防人員其他一般通用性保障事項,仍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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