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男子多次尾隨女子,犯下性侵猥褻等案件。此次遭判刑4年2月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多次猥褻婦女前科的蔡姓男子,2022年9月某個深夜騎乘YouBike返家時,假裝問路向1名夜歸女子攀談,之後尾隨女子進入暗巷,強拉被害人下車性侵,還好遭鄰居撞破報警。蔡男被逮後,還稱「我覺得她長相還不錯,所以才會有要性侵的念頭」。一審將他判刑3年6月,二審因他犯案態度極差,加重改判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有輕度智能障礙的蔡姓男子,年僅22歲但已經犯下多次強制猥褻案件,大多是尾隨婦女,進入暗處後性侵,因此蔡男被稱「尾隨之狼」。
本案發生於2022年9月凌晨3點左右,蔡男在台北市松山區騎YouBike打算返家。行經南京東路與寶清街附近之寶清公園附近,看到也是騎著YouBike,年輕漂亮的女子小美(化名),蔡男見色心起。
蔡男假借問路名義,騎到小美身旁攀談,小美以不清楚搪塞並趕緊騎車離開。蔡男緊追不捨,騎車尾隨小美。等小美轉到暗巷後,蔡男自後方趕上,將小美拉下車,手勒住小美脖子並強壓身體於地面,手指性侵得逞。小美不斷大喊救命,但蔡男不為所動,還好樓上鄰居聽到異聲出門查看,發現蔡男惡行,隨即大叫「你在幹嘛我要報警」,隨即報警。蔡男事跡敗露逃逸。
警方循線逮捕蔡男,檢方偵查時,蔡男坦承不諱,還說:「我問路時有看到她的長相,我覺得她還不錯,所以才會有要性侵害她的念頭,如果她是老太婆或很醜我就不會想。」檢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蔡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定有罪,不過蔡男雖坦承犯行,但高院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不尊重被害人的感受,因此高院二審加重改判4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13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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