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人妻劈兩男還傳露骨簡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鄭姓人妻與郭姓老公婚後有一個孩子,但她卻和另外兩名男子「勾勾纏」,經常互傳露骨鹹濕簡訊「那天抱一下感覺有回來」、「觸電的感覺」、「我直接不穿」、「有一根香蕉,我看到了之後超愛。先舔了一下吃幾口,再喝個水~完食謝謝招待」調情,郭男發現後氣炸提告,法院審理後判鄭妻應賠償20萬元。
判決指出,郭男和鄭女是在2016年結婚,育有一未成年子女,2021年間郭男覺得妻子和他感情越來越疏遠,察看手機後發現鄭女經常利用通訊軟體Messenger和兩名男子互傳曖昧簡訊,質問後兩人大吵了一架,最後也鬧到離婚。
郭男不滿「綠光罩頂」,怒告鄭姓妻子侵害配偶權,並提出妻子與兩名男子的露骨簡訊「那天抱一下感覺有回來」、「觸電的感覺」、「上樓梯你碰了我腰一下,其實我當下真的有觸電的感覺」、「你昨天有親我額頭,我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等論及異性間擁抱、親吻之內容;此外,尚有「我直接不穿」、「有一根香蕉,我看到了之後超愛。先舔了一下吃幾口,再喝個水~完食謝謝招待」當證據,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鄭妻辯稱郭男提出的對話紀錄截圖,是鄭男未經同意,私自查看她的手機翻拍而成,為妨害秘密行為,無證據能力,而且她和丈夫長期價值觀不同、溝通不良,兩人離婚程序中約定由她負擔未成年子女大部分的扶養費,並放棄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付出相當財產代價,不應該再賠償。
一審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鄭姓人妻應賠償郭男20萬元為宜,全案上訴後,二審駁回上訴,維持賠償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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