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不滿替女友償還150萬債務,對方卻在他中風後提分手,竟傳訊恐嚇女友,遭判賠8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黃姓工程師,因不滿替葉姓女友還清150萬債務,之後他因故中風對方卻狠心提分手,黃男憤而傳訊恐嚇葉女,「我會把你對我造成的傷害一樣樣還你」、「很想殺了妳」、「過馬路不小心會出事的」,葉女不堪其擾因而報警提告,並向黃男求償100萬。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黃男拘役50日,並應賠償葉女8萬元,可上訴。
葉女主張,黃男因不滿她提分手,多次以LINE傳訊恐嚇她,「我會把你對我造成的傷害一樣樣還你」、「他媽的,如果我不弄你,弄到你瘋掉,我不姓黃,我跟你姓葉」、「他媽的,很想殺了妳耶」、「你覺得第一個有可能會是誰呢、過馬路不小心會出事的」,並以恐嚇脅迫方式,要求她返還100萬元,她因心生畏懼,所以分次轉帳共100萬元,希望從此與黃男分道揚鑣,沒想到對方卻變本加厲,屢次傳訊恐嚇她及家人,她忍無可忍報警提告,向黃男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請求黃返還100萬元。
黃男則辯稱,葉女前男友曾向地下錢莊借款150萬元,葉因擔任前男友的連帶保證人,遭地下錢莊追債,2人交往期間,他為愛替女友清償150萬元債務,沒想到2022年他突然中風,葉女卻提出分手,他因而心生怨恨,才傳訊恐嚇女友,但葉女求償金額過高,請求應以5萬元為適。
法官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黃男拘役50日,並應賠償葉女8萬元;至於葉女主張遭黃男恐嚇取財100萬元部分,法官勘驗雙方對話紀錄,認定黃男當初幫葉女清償150萬元只是借款,葉女有承諾會還錢,雙方分手後協商葉女應返還100萬元,葉也分16次匯款共100萬元至黃男帳戶,因此判決黃男不須返還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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