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砲指部上兵退伍後轉當共諜,吸收下線失敗,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戴姓退役上兵,退役10年後赴大陸珠海地區工作,遭吸收成為共諜,轉而回台灣發展共諜組織,並打算吸收2名現役軍人當下線,遭到拒絕。案經檢方提起公訴後,一審台南高分院將戴男判刑2年6月。最高法院審理後,17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戴男2007年2月9日入伍,之後轉服志願役士兵,而自2007年3月26日起在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暨飛彈砲兵學校(後更名為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教勤營第五連服役任職野戰砲兵,於2011年4月20日以上等兵軍階退伍。
戴男在2021年4月間赴大陸地區珠海市工作,第二個月就在廣東省珠海市結識化名「百威」的大陸情報單位人員。「百威」得知戴男曾擔任志願役士兵的背景,隨即以給付高額報酬為代價,利誘吸收戴男加入情報組織,成為「百威」之下線。而後戴男受指示返台,向楊姓、蔡姓2名現役軍人提出邀約,邀請2人加入成為下線,但遭2人拒絕。2人向單位舉報,戴男遭逮,並被台南高分檢依照違反《國家安全法》提起公訴。
案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戴男自白犯行,坦承接受指示返台成立共諜組織,但「業績掛蛋」。法院最後認定戴男有罪,除依自白減刑以外,也因他犯行未遂減刑。最後台南高分院一審將戴男判刑2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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