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邀台藝人成立「台灣擁和黨」 內政部示警勿觸《國安法》

▲何以奇公開陸方邀約內容。(圖/翻攝自何以奇臉書)

▲何以奇公開陸方邀約內容。(圖/翻攝自何以奇臉書)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台灣藝人何以奇公布一份「北京慈光影視傳媒公司」的合作邀約,內容提到要在台成立「台灣擁和黨」,由民進黨前立委余天擔任黨主席,投入2026年地方選舉。對此,內政部表示,人民有組織政黨之權利,基於《政黨法》主管機關立場,提醒有意籌組及參與政黨活動之民眾,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為,以免觸犯《國安法》及《反滲透法》等規定。

內政部指出,《國家安全法》第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反滲透法》第3條、第4條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受境外敵對勢力之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選舉及捐贈政治獻金等行為。違者,均定有相關刑罰規定。

內政部說明,目前已知有共和黨及臺灣人民共產黨負責人或幹部,因疑受中共指示、資助,替特定候選人造勢、推薦特定人士參選,或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等介選情事,涉及違反《反滲透法》,經檢察機關起訴有案。內政部再次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為一時統戰工具,避免觸犯《國安法》規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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