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噁男性侵親妹妹,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台南女子小君(化名)某日在家中不明原因暈眩,其哥哥阿坤(化名)見狀立即將她扶回房間,但沒想到卻趁機指侵小君得逞,之後阿坤想更進一步用生殖器侵犯時,所幸小君奮力抵抗而未得逞。小君事後不堪受辱報警提告,法官依法判阿坤1年8月徒刑。
根據判決,阿坤為小君的親哥哥,2023年1月間在家中發現妹妹小君不明原因暈眩昏倒,竟色心大起,假借扶小君回房後,強脫對方褲子指侵得逞,阿坤後來還想再更進一步性侵,但小君突然驚醒才未果。
小君事後不甘受辱,憤而到醫院驗傷提提告,而經採集小君內褲褲底內層斑跡、外陰部、陰道深部及胸部,均檢出阿坤的DNA,檢方因此對阿坤提起公訴。
庭審時,阿坤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阿坤身為小君親哥哥,竟為了滿足一己私慾,罔顧人倫,不顧小君的性自主意願,對她做出此行為,造成小君身心嚴重受創,但考量他已得到小君及媽媽的諒解,最終依法判刑1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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