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詹姓警員於今年2月16日執行查緝一件機車竊盜案時,認蔡姓竊嫌態度不佳,以警棍戮刺他腹部,致脾臟等處內出血,並延誤就醫,致後來送醫不治,遭檢方收押;屏東地檢署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起訴,移審法院法官裁定續押。
起訴書指出,詹姓警員於今年2月16日下午17時40分許,懷疑蔡姓男子涉嫌竊取機車,前往蔡男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蔡男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值勤陳姓警員到場支援,斯時與陳員一同執行勤務之被告詹員也隨同前往。
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將蔡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接續在蔡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左右兩邊脅腹部,致蔡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
嗣經蔡口頭同意搜索,由詹員帶住投宿旅社搜索,且不顧蔡到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晚間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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