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嘖」了一聲,竟遭男子丟擲筆電,砸瞎眼睛。(圖/取自免費圖庫negativespace)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婚的私立大學林姓助理教授,因與另名私立大學女教授小三討論股票投資問題,女友僅回了「嘖」一聲,林男竟暴怒,抓起筆電丟擲女友臉部,將她左眼幾乎砸瞎,一二審、更一審均將他判刑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林男將入獄執行。
林男具有台大博士學歷,目前在桃園某私立大學機械系任教,在被害女子攻讀博士班時,林男就與她發生婚外情,交往多年。2016年間林男結婚後,雖然被害人想要中斷關係,但因林男獨自住在學校宿舍,2人仍持續聯繫,維持不倫關係。被害人取得學位後,目前在新北市某私立大學任教。
判決指出,案發於2021年4月間,當時2人共進晚餐後,返回被害人位在台北市的住處。凌晨12點多,林男不斷講說股票投資的事情,被害人雖然沒有興趣,但仍持續回應,最後「嘖」了一聲。
沒想到這一個字讓林男大暴走,他抓起地上的筆電,往被害人臉上丟去。被害人遭砸後,左眼立刻滲血,趕赴醫院後,被害人出現頭部外傷、左眼皮撕裂傷、腦震盪、左眼眶骨閉鎖性骨折、左眼球破裂鞏膜裂傷及合併視網膜剝離之傷害,經治療後左眼視能嚴重減損至僅餘光覺。被害人不滿,提出告訴,林男遭「重傷害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我當下認為她都已經唸到博士學位了,想法怎麼會如此偏差;之後我就生氣了,便以右手撿起她放在地上的筆電,往床墊方向丟,丟完之後不知道為什麼筆電會從我手中滑脫砸到她。」林男說丟到時他也嚇一跳,趕緊打110報警求救。
一二審法院均不採信,均認定林男確實故意丟擲筆電,造成被害人一眼失去功用,因此均將他判刑4年。案經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是將他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林男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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