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女業務偷吃老闆,挨告辯和老闆夫妻共組「新型態家庭」。(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正宮新婚1年時,得知丈夫雇用的女業務離婚,好心將她接來家中住,不料女業務卻和丈夫發展婚外情,氣得正宮將她告上法院。審理時女業務辯稱,她和正宮以姊妹相稱,兩人一起服侍人夫3P多次,3人共組「新型態家庭」,她連正宮的性徵都知之甚詳,不過法官認為女業務所言證據不足,判她侵害配偶權,要賠5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在2019年結婚,感情相當融洽,而琳琳(化名)於2020年到丈夫經營的公司擔任業務,他們同情琳琳面臨婚姻危機,基於同事情誼,不僅幫她處理離婚事宜,還讓琳琳住進家裡,不料琳琳竟勾引她老公,兩人經常假藉公事之名,單獨出差、過夜、發生性行為,發展不倫之戀。
正宮指出,直到丈夫自行對她懺悔,她才知道兩人早已交往多時,約會、過夜的足跡遍及台灣各地,丈夫手機內更有兩人在摩鐵、湯屋的合照,琳琳還傳訊「老公,我要的城堡」、「老公棒棒的」、「我真的很不開心為什麼一樣是老婆,我卻要躲躲藏藏」等曖昧情話,讓她看了大受打擊,提告對琳琳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琳琳表示,2020年間人夫趁她身心脆弱之際,約她出來散心,表示想和她嘗試「開放式關係」、共組「新型態家庭」,她見正宮也不反對,就搬進他們家並和人夫交往。後又辯稱因人夫性需求大無法由一人滿足,所以教唆正宮說服她,要兩人一同服侍他。
琳琳說,她和正宮在通訊軟體上以「姊妹」相稱,3人也一起分擔家務,更用「輪班表」分配小孩和寵物的照顧,人不僅和小孩一同出遊、過生日,3人一同激戰更是不在少數,她對正宮的私密性徵更是「知之甚詳」,可見正宮也同意三人行。
琳琳拿出一份日程表,上面標註「Leona/Wish」、「Wish/Penny」、「Penny/Leona」字樣,下方空白欄位則列出家務事項,另又拿出她IG貼文「老公,今天你生日!裡面有她抱著小孩的照片,並說照片由正宮拍攝,但被正宮否認。琳琳又拿出LINE訊息,內容為她標註正宮詢問「為什麼『老公』去接Leona會晚回來,『老公』有請你跟我說但是妳卻沒跟我說呢?」,想證明正宮知道並同意她和人夫交往。
法官認為,琳琳雖提出日程表,但無從判斷內容意思為何,而LINE對話也取自一個成員不詳的群組,無論從日程表、LINE對話、IG貼文,或琳琳描述正宮身體特徵,都無法證明正宮曾經同意「三人行」,即便如琳琳所說,3人有合意性行為,也無法因此推論正宮同意琳琳和人夫交往,判琳琳侵害配偶權,應賠償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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