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歹路毋湯行!55歲陳姓男子出獄第7天,跑到北市士林區某家美容店以「臉部護膚」名義消費,卻在結帳時拿出美工刀威脅邱姓美容師交出櫃檯內財物,隨之逃逸,3天後網咖落網被起訴收押至今。士林地院一審宣判,依攜帶兇器強盜未遂,處有期徒刑4年6月。
今年1月31日,有竊盜等前科陳男跑到美崙街一家美容店做課程消費,結帳時卻突持美工刀架邱姓美容師脖子,要脅交出財物,邱女先聽從要求找財物,趁陳男略微鬆手之際逃離現場,陳男隨即落跑,2天後在大同區網咖落網。
檢方認,陳男用美工刀架在美容師頸部,致美容師不能抗拒,且攜帶美工刀、束帶進入美容店消費,與一般消費後不付錢的詐欺行為不同,依加重強盜未遂起訴羈押。
▲陳壽龍以美工刀架在美容師脖上逼其交付錢財。(圖/翻攝自IG/當事人)
法院審理時,遇上花蓮4月3日強震,在看守所的陳男透過律師說,花蓮家人是受災戶,哥哥年紀也很大了,替其擔心,請求法官交保回去幫忙家裡處理一些事,並承諾日後會準時到庭審理讓案件順利進行等語。
法官認,陳男案發後逃逸藏匿網咖,居無定所,且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高度逃亡可能,自稱因缺錢犯案,有多次竊盜、強盜前科,又在今年1月24日出獄,同年月31日犯加重強盜未遂案,足認有反覆實施之餘,故裁定聲請駁回。
上月陳男又以「好幾天沒有睡覺,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等理由,聲請交保出去就醫治療,法院打臉並無因非保外就醫顯難治癒的情形所罹患病症,再次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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