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成為小婷的繼父,卻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而是伸出狼爪侵犯對方。(示意圖/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鐵工阿強(化名)與一名女子結婚,成為幼女小婷(化名)的繼父,沒想到他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反而是性侵小婷上百次,惡行泯滅人性。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依照183宗罪嫌,判阿強1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強原先育有3名成年子女、1名未成年子女,這次結婚以後,順理成章成了小婷的繼父。不料他為了逞慾,竟罔顧倫常,自2018年開始,不斷以這種方式侵犯小婷,以每月4次的頻率動手性侵,獸行持續多年,前後逞慾158次,直到後來小婷將事件告訴學校老師,經過學校、社工聯繫通報,全案才曝光。
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照183宗罪嫌,判阿強應執行12年。阿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聲稱自己有心律不整、椎間盤突出、攝護腺肥大等病症,且執行完畢已是70歲,出獄後恐怕沒有謀生能力。
▲阿強成為小婷的繼父,卻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而是伸出狼爪侵犯對方。(示意圖/123RF)
阿強還辯稱,他與小婷同住期間,並非全無扶養情形,且雖然沒有跟小婷和解,但已盡力彌補損失,想以新台幣15萬元做為賠償,請求從輕量刑。
台南高分院審酌兩造的社會經濟地位,以及對於小婷的影響,最終撤銷原判決,改依183宗罪嫌,判應執行1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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