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民宿沒登記挨罰27萬 老闆不甩…屏東分署出招討回

▲屏東執行分署討回墾丁度假莊園積欠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執行分署討回墾丁度假莊園積欠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墾丁南灣有間度假莊園民宿標榜空間寬敞,卻未領有民宿登記,被屏東縣政府查獲開罰27萬6000元並勒令歇業,義務人遲遲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查出他名下有10間恆春及墾丁小套房,進行查封套房及並凍結銀行存款,讓他立馬繳清罰款。

▲屏東執行分署討回墾丁度假莊園積欠罰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這家度假莊園標榜空間寬敞,賣點為可以烤肉、歡唱卡拉OK及包棟,去(112)年7月屏東縣政府實施稽查時發現其營業客房數達14間,業者卻未領有民宿登記證影響民眾權益,遂依據發展觀光條例開罰27萬6000元並勒令歇業,卻遲遲未繳納,案件於去年底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發現義務人名下坐擁10間位於恆春及南灣的小套房,資產遠大於所欠罰款。為保全國家債權,分署先行查封業者名下部分小套房,同時凍結他的銀行存款。

義務人接到分署公文後,來信表示民宿早已頂讓他人,認為裁罰有問題,縣府則回覆稽查期間義務人確實為民宿負責人,裁罰並無違誤。經銀行查報已足額扣押業者存款後,執行人員遂核發收取命令通知銀行解繳款項給縣府,終於為國庫收回這筆無照民宿違規罰單欠費,也省去後續需跋涉近百公里跑去墾丁小套房張貼封條的執行程序。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合法民宿需辦理責任保險,主管機關並會查檢其管理與設施,屏東分署提醒,暑假將屆,國人出遊預訂或入住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

無照經營民宿最高會裁罰30萬元,屏東分署刻正實施「睡睡屏安——無照旅宿業OUT」專案,對無照經營旅宿業挨罰的義務人會加強執行,以提升屏東觀光品質,杜絕無照旅宿業,並守護在地觀光聲譽,以確保國人在屏東的旅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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