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人夫離婚後,發現前妻在婚內就偷吃閨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男子阿偉(化名)離婚後,懷疑前妻美美(化名)婚內就偷吃閨蜜,美美在阿偉的質問下坦承,離婚前一年去玉山旅遊時和閨蜜發展出愛情,氣得阿偉將美美和閨蜜告上法院。法官審理,認為兩人侵害配偶權屬實,審酌阿偉收了前妻10萬元後對她撤告,判閨蜜要賠10萬,可上訴。
阿偉指出,他和前妻美美結婚8年,於2022年2月離婚,然而美美在婚內就出軌閨蜜,經他詢問美美,美美也自承「我就是外遇了」,他又問什麼時候開始,美美則回答「去玉山」,並表達對閨蜜的愛意,於是他去翻美美臉書,發現美美於2021年4月15日前往玉山登山旅遊,可見美美當時已偷吃。
阿偉表示,離婚前美美就和閨蜜在台北某4星級飯店共宿一晚,閨蜜也拍攝美美斜臥在沙發上的照片,並發文表示「要說這個View好還是不好呢?」,就如同情侶分享伴侶照片。另閨蜜又拍攝他小孩子的照片,發文說「#8am不到就開始吵鬧的繼子」等語,可見兩人互動已超出一般同性友人關係。
阿偉說,他離婚同年9月,閨蜜還傳訊嘲諷他說,「我其實也蠻佩服你的,你居然可以接受你的老婆跟別人在一起,然後你還是覺得幻想著你們美好的家庭生活」、「你蠻偉大的,你可以跟別人共享你的老婆欸」、「她現在他X的就是跟我在一起,怎麼了嗎?」「我會好好照顧你的小孩的」、「我現在是每天都跟她住在一起」等語,更加深他的痛苦,他要提告對閨蜜求償60萬元。
▼人夫離婚還遭第三者嗆聲「你可以跟別人共享你的老婆欸」,他感到相當痛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全案審理時,閨蜜否認在美美婚內發展戀情,表示她倆是保險業務和客戶的關係,因年齡相近成為朋友,認識時間早在阿偉之前,而後美美和阿偉交往不到半年,因懷孕奉子成婚,登記結婚3年後,才由女方貸款所有花費舉辦婚禮,接著阿偉創業失敗到柬埔寨做生意,讓美美像單親媽媽一樣獨自照顧小孩7年,終於熬到小孩上小學才提出離婚。
閨蜜認為,阿偉想把離婚原因歸咎在美美外遇,好搶奪小孩撫養權,離婚後又持續追求美美,讓她們不堪其擾,憤怒下她才傳訊息激怒阿偉,希望他能死心,實則她也沒和美美去過玉山,都是阿偉腦補外遇,阿偉只是想找一個人出氣,好讓自己失敗的婚姻有個台階下。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就算閨蜜沒和美美一起去爬玉山,那段期間也有可能以電話或Line訊息等方式,與閨蜜發生不倫戀,審酌美美已用10萬元和阿偉和解,阿偉也撤回對美美的告訴,最後判閨蜜侵害配偶權要賠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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