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18日查出自小客懸掛車牌有異,送桃園監理站查驗真偽。(圖/桃市警局交大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18日晚間在蘆竹區文中路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車牌有異,攔車盤查後懷疑車牌是偽造的,因此扣牌送往桃園監理站查驗,未料查驗過程中,另一輛休旅車進入監理站驗車,其車牌居然與送驗車牌雷同,交大立即追查發現,2車均為同一中古車行提供試車牌,經傳喚中古車行負責人到場說明,坦承因申請試車牌不敷使用,為增加驗車數量與提供顧客試車用,在蝦皮購物平台以1萬2000元購買偽造車牌,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嫌將許姓負責人與2名員工,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18日查出馬自達轎車懸掛車牌有異,送桃園監理站查驗真偽,竟發現另一輛休旅車也掛相同試車車牌。(圖/桃市警局交大提供)
桃市交大指出,18日晚間9時許,員警在蘆竹區文中路一段執行酒駕取締勤務,發現一輛馬自達轎車懸掛車牌有異,立刻攔停盤查, 員警檢視後質疑該試車牌照(試A6305號)疑似偽造牌照,立即查扣,吳姓車主亦配合警方偵訊。
交大員警於19日將2面試車牌照送至桃園監理站檢驗,確認為偽牌,正在查驗過程中,有一輛休旅車進入監理站驗車,而且竟是懸掛相同試車牌(試A6305號),員警立即盤查,經詢問發現陳姓駕駛,與警方先前攔檢的吳姓駕駛,是同一家中古車行員工,員警當場拿著查扣2面試車車牌互相比對,形成2輛轎車卻有相同車牌號碼的詭異畫面。
交大警方隨即通知中古車行許姓負責人到案說明,許坦承車行申請試車牌已不敷使用,為增加驗車數與提供顧客試車用,才在蝦皮以1萬2000元購買偽造車牌,警方偵訊後將許姓負責人與2名員工,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查出中古車行上網購買偽造車牌,兩輛車共用相同試車車牌。(圖/桃市警局交大提供)
桃園交大大隊長鄭文銘指出,民眾為省牌照、燃料稅,遭停牌後懸掛假車牌上路,抑或車牌因案遭吊扣、吊銷牌照無車可開,上網購買標榜「客製化」假車牌,藉此躲避警方與監理單位查緝。車輛號牌屬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並懸掛於車輛行駛道路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更屬犯罪行為違反刑法之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禁止使用他人車牌或變造車牌,其目的在維護警方對於交通稽查正確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來製造犯案斷點,除監理機關外,任何人都無權製造車牌,請有心人士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