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上任剛滿月!陸祭反台獨新規 張五岳:不去中港澳影響小

▲兩會,習近平,鍾山,商務部,人大,政協,王毅,外交部。(圖/路透社)

▲陸發布《意見》針對台獨份子可達威嚇,但效果還是有受限。(圖/路透社)

記者任以芳/北京報導

大陸國台辦今(21)日15時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即日起實行,若情節嚴重可處死刑和終身追責,但對台實際威嚇力?涉台學者張五岳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指出,該《意見》加大依法反台獨,主要對大陸內部有交代,對國際社會有宣示,不過對於真正主張台獨的人,只要不去中港澳或與大陸有雙邊引渡條款的國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今21日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大陸媒體報導指出,該《意見》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總體要求、定罪量刑標準和程序規範等作出具體規定,為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提供明確指引。

賴政府新上任剛滿一個月,大陸發布《意見》劍指台獨,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岳受訪時表示,一點都不意外,因為上個月大陸國台辦有預告「拭目以待」,包括520之前也講過法律懲戒的問題。「大陸方面文攻武嚇、經貿脅迫、法律懲戒都是既定預期的政策。」

由於大陸已經有《反分裂國家法》,這次通過《意見》的法律懲戒並非單獨立法,而是補足《反分裂國家法》的空白。張五岳也分析,單獨立法必須透過人大常委會或人大立法,之前《反分裂國家法》最主要是用大陸的刑法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來處理,這次《意見》針對台獨,主要對內能清楚交代、對外有明確宣示、希望達到強而有力威懾之力。

▲▼ 馬英九、陳沖、張五岳、林祖嘉、趙春山、蕭旭岑            。(圖/記者任以芳攝)

▲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張五岳 。(圖/記者任以芳攝)

今日發布《意見》有兩大重點懲戒,「缺席審判」以及判處死刑或終身追責。張五岳指出「『缺席審判』不管當事人有沒有到場,大陸司法都能入法審判,有必要性和正當性,但是除非台獨分子去大陸被逮到,否則誰會去?」

張五岳進一步說,嚴格來說,首先該《意見》不是法律只能說是行政命令,因為如果要訂定法律,必須要人大常委會跟人大來立法;第二《意見》依然具有強制執行力,主要有兩高三部來執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至於該《意見》能達到什麼樣效果?張五岳說,「短期來講,對真正主張台獨者,只要不去中港澳,不去與大陸有雙邊引渡條款的國家,當然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比如之前電信詐騙的國家肯亞,與大陸就有引渡條款。」

張五岳進補充說,如果是美國、日本等已開發國家,與大陸沒有引渡條款,沒有影響。就算有引渡條款,也要看這個國家願不願意配合大陸去執行引渡條約。

張五岳也強調,大陸發布《意見》針對台獨,主要對內宣佈依法反對台獨,對外向國際社會宣示,只要與外部勢力搞台獨就加以審訊,對台當然是希望加大依法威懾規則,來達到目的。

南京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劉相平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訪問指出,該《意見》發布已經醞釀已久,經過反覆仔細推敲,最後訂出細節。

劉相平指出,過去對台獨分裂勢力和台獨分子的法律措施沒有完善,即使有《反分裂國家法》還是沒有具體的懲戒規定,發布《意見》之後,針對台獨分裂行為有明確規定,填補一些過去的空白。之後對內對外都有交代,對於台獨份子可以依法辦事,也是警告台獨頑固份子「三思後行」。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