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長張善政於行政院會,提出國土計畫制度現行草案有諸多不完備及目的事業法令競合之處。(圖/都發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張善政21日至行政院參加行政院會,提出國土計畫制度現行草案有諸多不完備及目的事業法令競合之處,呼籲中央將國土計畫提升至行政院會層級進行協商,啟動完整法規修法,不僅保障民眾權益,對於全國旗艦型產業發展的土地區位規劃也可更臻明確。
市府都發局表示,桃園是一個正在快速成長的城市,初估至125年尚須3,958公頃產業用地需求,航空城、鐵路地下化等大型公共建設如火如荼進行中,配合中央推動重大建設如桃竹苗大矽谷產業計畫、龍潭科學園區擴建計畫,桃園率全國之先即刻啟動第二階段縣市國土計畫專案通盤檢討。
除進行全市產業廊帶空間分布的區位分析,並搭配公共設施開闢及水電供給量能等,以指導未來發展地區的劃設,預計今年10月下旬完成,後續也將檢討成果到全桃園13區召開公聽會廣納民意,並於11月提付桃園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竣後將最新書圖成果報送內政部審議,以求明年國土制度上路時,可以有序地引導本市發展方向。
都發局強調,國土計畫除國土保育議題外,也應重視農業均衡使用及產業多元發展,農業部迄今未明確說明農1和農2於未來投入農政資源的不同之處,僅是以全國糧食生產率應保底多少而強硬要求各縣市保留農地面積數量,糧食生產率不應僅以農地面積為基底,面積和產能不應完全劃上等號,更應思考發展智慧農業可行性;而經濟部對於未來各類別產業需求推估與分派至各縣市的數量也應即刻啟動需求推估,並納入空間概念模擬與產業用地儲備制度。
都發局指出,桃園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自110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迄今已逾3年,都發局於111年4月提送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署於112年5月退回後,旋即重新更新圖資,檢討本市因地制宜劃設原則,也一再與中央溝通,提醒制度轉軌;土地相關管理法規複雜,若是相關各部會未充分協商,民眾恐誤解立法原意,而今年4月1日行政院邀集各縣市召開國土計畫制度推動跨部會協商會議,雖各縣市有報送功能分區圖延後的提案,但最終仍以今年6月底前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為目標。
都發局也提醒,已多次在中央召開國土計畫研商會議時,表示地方實務執行意見,希望中央納入考量,如中央環境敏感圖資多年未更新且精準度未明,卻要求各縣市政府依照此圖資進行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不甚合理,又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與農業發展地區第3類劃設原則現有重疊情形,造成各縣市劃設成果不一,中央若不清楚說明,恐衍伸後續爭議,修法也將受到誤解。
桃園市政府配合國土計畫上路尊重中央的期程,但土地制度的變革影響人民財產,期待各部會宜多協商,正視須配合修訂的法規,避免明年國土上路,相關法規尚未與時跟上,各地方政府無法適從,民眾權益因而受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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