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桌球教練趁小6女童舉啞鈴時,3個月內對其摸臀、熊抱30次。(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邱姓男子在國小擔任桌球隊教練,竟趁小六女童舉啞鈴時趁機摸臀、熊抱,每周至少3次、3個月內總計伸狼爪30次,邱男雖辯稱自己沒有不良居心,但法官認為訓練桌球根本沒必要摸屁股,不採信辯詞,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共30罪,合併處3年2月。
判決指出,邱男於2022年間在某國小擔任桌球教練,負責指導體育班桌球隊學生,小6女童小雪(化名)控訴,她向邱男表示想當桌球選手,因此自同年9月起會要她在晨練舉啞鈴,邱男卻趁2人獨處時,從後面熊抱、或是手從褲子下面深入隔著內褲摸屁股,課後訓練還會摸腰、臀部,幾乎每次練習都會刻意叫她留下等其他人走,且每個禮拜會這樣摸至少3次。
小雪難過表示,邱男摸的時候她會嚇到、很緊張,但她不敢說不要,邱男還說「這是我跟他的秘密,不可以跟其他人講」,她知道這是不正確的事,但因為害怕,一直沒跟家人講,直到同年11月才跟媽媽、老師說。
邱男辯稱,教小雪舉啞鈴、桌球時,本來就會有肢體接觸,但都是訓練必要,沒有不良居心。
▲女童母親表示,女兒從小就超級喜歡桌球,不可能為了不打桌球說謊。(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雪的同學、學妹出庭證稱,小雪曾向他們提及被教練亂摸,說的時候很嚴肅、悲傷,也會要他們一起陪她去器材室放球拍;小雪母親則說,她可以肯定女兒「超級無敵喜歡打桌球」,如果不是有受到任何侵害,女兒不可能傳訊跟她說被摸身體,不想再練桌球。
法官根據上開證詞,認為小雪在事後陳述、回憶案發過程出現緊張哭泣等真摯反應,勘認非蓄意構陷,其他同學也都認為邱男對小雪有比較親密的肢體接觸,大家都覺得怪怪的、不太正常。
不僅如此,邱男更自承隔著內褲摸屁股,只是想增加學生與教練間的向心力,「我怕其他人覺得我對小雪特別好,才叫小雪不要跟其他人說」,足認邱男對侵犯女童身體自主權舉動不僅不以為然,甚可謂習以為常,考量其迄今未獲取小雪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共30罪,各處11月,合併執行3年2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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