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肇事者」是1隻柴犬,該隻未繫繩的柴柴在路上亂竄,造成車輛緊急閃避,柴柴沒事,但一輛自小客車為了閃狗,和另一輛車發生擦撞,幸好駕駛沒有受傷,但柴柴「肇逃」,車主只能自認倒霉。警方事後根據路口監視器及行車記錄器,發現柴柴頸部佩戴項圈,循線找到主人曾姓男子,依道交條例疏縱寵物於道路奔走而引起交通事故製單舉發。
警方調查,台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二段與崇德二路二段路口,1名李姓女子(26歲)18日上午開車沿山西路網大連路方向直行,行經路口處時,1隻柴犬突然從左側竄出,嚇得她連忙向右急轉閃避,不慎與右側同向行駛的灰色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兩車撞擊瞬間,柴犬趁亂逃離現場。
▲柴柴突然竄到路中央,開車駕駛閃避不及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影像,發現該隻柴犬佩戴著項圈,顯示應有主人飼養;警方還發現相關畫面中,有1名機車騎士無故停在路旁,且側頭望向柴犬,推測騎士可能與柴犬有關聯,經確認,證實騎士就是柴犬的主人曾姓男子(40歲)。
▲▼警方發現柴犬頸部佩戴項圈;警方發現路旁有1名騎士停等觀看。(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曾男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他坦承當時正在帶柴犬散步,但由於未妥善繫繩,導致柴犬逃脫,他雖想將柴犬抓回,但擔心動作過大嚇到狗,不敢貿然行動,只好將車停在路邊等待時機;事故當下他見柴犬沒被車撞倒,便逕行離去,直到警方找上門才意識到事情嚴重性。
曾男對於自己的疏忽表示歉意,警方也針對他疏縱寵物於道路奔走而引起車禍的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予以舉發。
警方呼籲,車禍肇事不以是否發生碰撞為必要,如行為與事故有因果關係,即可能被視為事故當事人,應通知警方到場處理釐清,不可因沒有發生碰撞而逕行離去。此外,為了毛寶貝的安全,飼主應隨時注意寵物動向或握緊牽繩,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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