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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土計畫法爭議 雲林府會共識:農業權未獲保障爭取延後實施

▲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3次定期大會閉幕,「國土計畫法《第3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送內政部審議前須提送議會審議,並經大會議決同意」、「縣府建請中央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納入國土計畫法」等臨時提案均照案通過。(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雲林縣議會定期大會閉幕,國土計畫法臨時提案均照案通過。(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3次定期大會昨(21)日閉幕。議長黃凱、副議長蔡咏锝及各黨團針對國土計畫法提出「國土計畫法《第3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送內政部審議前須提送議會審議,並經大會議決同意」、「縣府建請中央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納入國土計畫法」等臨時提案均照案通過。

縣長張麗善指出,縣府於國土計畫法審議第二階段都有參加,並提具體提出意見,針對農業權縣府寫出7頁意見,於2021年4月就提出,行政院已通過雲林國土計畫法的審查,但是到目前為止,沒有針對農業權及農民做出的回應,希望農業部一定要針對農業權有所交代。

張麗善表示,縣府與議會不分黨派都有高度的共識,就是希望在農業部沒有說清楚、沒有辦法保障農民的權益的情況下,國土計畫法應該延緩實施,且應召開公聽會、說明會,讓農民清楚了解農一、農二的權益,農民的犠牲是否有公平對待,而縣府的立場始終如一,就是保障農民應有的權益。

議長黃凱、副議長蔡咏锝、國民黨團總召李明哲、誠信聯盟政團總召黃文祥、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崢、民意聯盟政團總召廖偉晴、議員蔡東富提案,30名議員附署,黃凱等人提案指出,國土計畫法將於2025年全面施行,現行中央劃設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嚴重箝制未來各項產業發展且犧牲農民權益,要求縣府在第三階段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送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審議之前,須先提送議會議決並同意通過方能送審,以確保縣民權益,與產業均衡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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