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婦幼隊一名警官騎機車發生車禍重傷。(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局婦幼隊一名柯姓警官(47歲)2022年間騎機車行經楠梓區高楠公路,撞上從加油站駛出的休旅車,柯姓警官當場昏倒,全身朝上倒地,送醫急救後因「頸椎斷裂」恐終身癱瘓臥床,肇事的休旅車楊姓駕駛事後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徒刑10月,全案上訴後,楊男與家屬達成和解,並賠償1688萬元,高雄高分院維持徒刑10月的判決,但給予緩刑3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11月27日11時39分左右,楠梓區高楠公路945號台糖加油站前,一輛由47歲楊姓男子所駕駛休旅車於加油站加完油後駛出時,與一部在高楠公路直行機車發生碰撞,48歲的柯姓騎士多處受傷由消防隊送榮總救治,楊男未受傷,警方到場後對雙方當事人實施酒測均未發現飲酒情事,事後才發現受重傷的機車騎士竟是高雄市警察局婦幼隊的一名組長。
▲高雄市婦幼隊一名警官騎機車發生車禍重傷。(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柯姓警官在案發當天上午他前往橋頭地檢署參加檢警聯合會議,就在會議結束之後,騎機車要回隊卻發生車禍。當時送醫之後經過核磁共振之後,發現頸椎斷裂,全身癱瘓恐需終身臥床。
事後肇事的楊姓駕駛也被移送、起訴,一審橋頭地院審理時,根據交通單位的鑑定,認定柯姓警官無肇責,楊姓駕駛負全部的肇事責任,因此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楊姓駕駛徒刑10月。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楊姓駕駛也終於與柯姓警官的家屬達成1688萬元的和解,並已經賠付1628萬元,僅剩60萬元分期付款,法官審酌楊姓駕駛正值壯年,有正當職業,沒有前科,因此雖維持徒刑10月的判決,但給予緩刑3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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