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子遭到妻子長期精神暴力,更是被嘲諷小雞雞、不持久。(示意圖/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妻子小婷(化名)奉子成婚,但婚後不但負擔了家庭開銷,還會被妻子嘲笑「小雞雞」、「不持久」,最後身心俱疲、訴請離婚。台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判准離婚,並且判小婷每月需支付9,000元的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以及需要支付16萬2,000元給阿德。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德與小婷之所以會結婚,是因為未婚懷孕,不過奉子成婚的感情並不牢固,生活也不美滿。
阿德婚後在外工作,小婷則是擔任家庭主婦,不過每次阿德回家後還沒休息到,就會被小婷要求幫孩子洗澡、洗奶瓶,若是沒有第一時間行動,還會遭到痛罵,小婷甚至還會下跪痛哭,鬧得整個家雞犬不寧。
此外,小婷還時常向親友抱怨自己倒楣、嫁給這樣的男人,夫妻倆不斷發生爭執,感情也隨之破裂。小婷更是會做出人身攻擊,羞辱阿德「小雞雞」、「不持久」、「胖子」及「爛人」等等。
▲台中男子遭到妻子長期精神暴力,最後忍無可忍,決定離婚。(示意圖/免費圖庫xframe)
阿德遭到長期精神暴力對待,最後實在忍無可忍,將小婷告上法院,並且訴請離婚。阿德主張,自己每月的收入約為6萬元,其中的4.5萬元會拿給小婷、用來支付家庭開銷,但小婷浪費成性,每月至少要花9至13萬元,還天天點外送,每月的餐費就將近2萬元。
阿德還說,雖然平常是他在外賺錢、小婷擔任家庭主婦,但小婷在照顧子女上錙銖必較,甚至還索討保母費,而他則是下班後、休假日都會一起照顧小孩,無論是洗澡、洗奶瓶還是哄睡覺,都是由他來負責。
後來夫妻倆分居,小婷也從來沒支付過孩子的扶養費,因此阿德提起離婚,並且要求小婷支付孩子的扶養費,以及補足先前應支付但沒有支付的養費,一共17萬262元。
台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判准2人離婚,同時判小婷每月5日前須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9,000元,並且小婷要支付16萬2,000元的扶養費給阿德,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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