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店打工!做不滿3個月「逼繳教學費」 女大生崩潰:沒冷氣

新北飲料店「5/1起禁一次性塑膠杯」 違規最高罰6千!可連續開罰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女大生昨日剛到手搖飲店打工,除了又忙又累,店裡還沒裝冷氣;更離譜的是,若未做滿3個月,還要繳教學費,這讓首次工作的她不知如何是好,崩潰直呼「想趕快結束這個工作!」

女網友昨在Dcard提到,最近剛找到飲料店的工作,結果才打工第一天就後悔了,「這種天氣卻沒冷氣,而且完全沒辦法停下來休息,一整天搞得又忙又累,想離職但店長卻說排好班了不行,這我能理解,但就怕排好的班別結束後,他也不讓我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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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當初入職時,店長還給她簽了一份切結書,上面就提到「離職要在前一個月提出,且任職未滿3個月要繳教學費。」這讓她超無助,不禁淚嘆「我真的受不了這個工作了,第一天就差點被熱死在店裡,很想趕快結束,但不知道怎麼辦?」

▲女大生第一次打工就踩雷。(圖/翻攝自Dcard)

▲女大生第一次打工就踩雷。(圖/翻攝自Dcard)

對此,網友們紛紛回應,「教學費?這哪門子規定,就是欠舉報嘛」、「跟店長說繳學費這件事你要先問一下勞工局」、「飲料店還教學費?快笑死,直接書面提離職走人,他敢告你嗎?」「唬爛的,不用怕」、「勞基法看一下,最好存證罰錢」、「我大一也是這樣笨啦,他們都欺負年輕人,我可以到勞動局幫你處理,在我公司附近而已」。

另外,還有內行熱心表示,「1.未滿3個月,不需要預告離職;滿3年,才需要預告離職1個月,所以老闆說你要預告離職一個月單純騙你不懂。2.聘人、教人本就屬於老闆的隱藏成本,你根本不需要負擔,勞基法有特別明定的才需要賠償(像是那種很明顯是因為你的疏失而損害的東西),所以繳學費不合理。3.根據第一點,老闆就算排班,你還是可以直接離職,就是比較靠北的行為,但完全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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